1、1威海市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 业 申 请 表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隶属部门: 地 址: 电 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威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监制2评审结论及建议:查验专家组成员签字: 专家组长签字: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批意见:(章)年 月 日3威海市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表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名称申请人 联系方式电 话:手 机:电子信箱: 申请人地址及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邮编: 电子信箱: 手机:申请的交通行政许可事项及内容申请许可内容 请在“”内划“”经营业务:小型车维修经营 大中型客车维修经营 大型货车维修经营经营类
2、别:一类维修经营业务 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申请材料目录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执照复印件;2、厂房、场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产权证明复印件;3、维修设备明细表;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拟聘用人员明细表;6、拟聘用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7、维修各项管理制度(含质量及质量保证期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车辆维修档案管理、人员培训、设备管理、配件管理、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管理、价格备案及公示、维修合同、维修费用结算、维修记录、统计信息报送、文件资料有效控制等) 、各种设备(维修、安全、消防)及各维修岗位(机修、电器、钣金、涂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经营场所
3、平面图;9、经营场所照片;10、机动车维修外协协议;11、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或盖章 注:1、本申请书由交通行政许 可的实施机关负责免费提供;2、申请人应该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4一、维修设备明细表表 1 仪表工具 序号 设 备 名 称 数量 查验记录 其他要求和备注1 万用表2 气缸压力表3 燃油压力表4 液压油压力表5 真空表6 空调检漏设备7 轮胎气压表8 外径千分尺9 内径千分尺10 量缸表11 游标卡尺12 扭力扳手13 气体压力及流量检测仪(针对燃气汽车维修企业)14 便携式气体检漏仪(针对
4、燃气汽车维修企业)表 2 专用设备序号 设 备 名 称 大中型 客车 大型 货车 小型车 数量查验记录其它要求和备注1 废油收集设备 2 齿轮油加注设备 3 液压油加注设备 4 制动液更换加注器 5 脂类加注器 6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7 轮胎螺母拆装机 - 8 车轮动平衡机 5序号 设 备 名 称 大中型 客车 大型 货车 小型车 数量查验记录其它要求和备注9 四轮定位仪 - - 二类允许外协 10 四轮定位仪或转向轮定位仪 - 二类允许外协 11 制动鼓和制动盘维修设备 - 12 汽车空调冷媒回收净化加注设备 大货车允许外协13 总成吊装设备或变速箱等总成顶举设备 14 汽车举升设备 一类应
5、不少于 5个,二类应不少于 2 个汽车举升机或具有安全逃生通道的地沟 15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16 冷媒鉴别仪 17 蓄电池检查、充电设备 18 无损探伤设备 - -19 车身清洗设备 20 打磨抛光设备 - 21 除尘除垢设备 - 22 车身整形设备 23 车身校正设备 - - 二类允许外协 24 车架校正设备 - 二类允许外协 25 悬架试验台 - - 允许外协 26 喷烤漆房及设备 - 大中型客车允许外协27 喷油泵试验设备(针对柴油车) 允许外协28 喷油器试验设备 29 调漆设备 - 允许外协30 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 (见GB/T16739.2-2014 中 5.5.4) 允许外协
6、 31 氮气置换装置(针对燃气汽车维修企业) - 32气瓶支架强度校验装置(针对燃气汽车维修企业) - 允许外协注: 要求具备, - 不要求具备。 6表 3 检测设备 序号 设 备 名 称 数量 查验记录 其它要求和备注1 尾气分析仪或不透光烟度计 2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 可用手动灯光仪或投影板检测 3 侧滑试验台 可用单板侧滑台 4 制动性能检验设备 可用制动力、制动距离、制动减速度的检验设备之一表 4 通用设备 序号 设 备 名 称 数量 查验记录 其它要求和备注1 计算机 2 砂轮机 3 台钻(含台钳)4 电焊设备(针对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维修)5 气体保护焊设备6 压床 7 空气压缩机
7、 8 抢修服务车 查验结果及说明:查验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注:1、企业应配备表 1表 4 要求的仪表工具、 专用设备、检测设备及通用设备,其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2、从事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企 业, 应配置满足 GB/T 18344 规定的所有出厂检验项目的检测设备。3、各种设备应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计量器具及表 3 所列检测设备应 按规定检定合格。74、汽车举升机、喷烤漆房及设备等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 交通产品认证。5、允许外协的设备,应具有合法的合同书,并能证明其技术状况符合 3 和 4 的要求。8二、拟聘用
8、人员明细表序号 姓 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从事专业或岗位职称或级别 证书号 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查验结果及说明:查验专家(签字:) 年 月 日注:1、(1)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 人、 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人员和涂漆人员。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 GB/T21338 的规定,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持 证上岗。(2)维修质量检验员数量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至少 应配备 2 名维修质量检验员 。(3)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人员和涂漆人员,一类企业至少 应各配备 2 人。( 4)其他岗
9、位从 业人员,一类企业至少应各配备 1 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 职。( 5)从事燃气汽 车维修的企业,至少应配备 1 名熟悉燃料供给系统专业技术的专职作业、检验人员,并 经培 训合格,持证上岗。2、表格不足时可另附页。9三、经营设施情况表面积(m 2)接待室情况有关说明:面积(m 2)停车场情况有关说明:面积(m 2)生产厂房情况有关说明:查验结果及说明:查验专家(签字:) 年 月 日注:1.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1)企业应设有接待室,一类企 业的接待室面积不少于 80,二 类企业的接待室面积不少于 20。(2) 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 类证、照、主修车型、作 业项
10、目、工 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2停车场 (1)应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 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并保证车辆行驶通畅,一类企业的停车场面积不少于 200,二类企业 的停车场面积不少于 150。不得占用公共用地。(2)租赁的停车场地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租 赁期限不得少于 1 年。( 3) 停车场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3生产厂房 (1)生产厂房面积应能满足表 1-表 4 所列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一类企业的生产厂房面 积不少于 800,二 类企 业的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 200。(2)生产厂房内应设有总成维修间。一 类企业总成维修间面
11、积 不少于 30,二 类企业总成维修间面积不少于 20,并设置总成维 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 计量器具等。(3)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配备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4)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租赁期限不得少于 1 年。(5)生产厂房地面 应平整坚实。( 6)从事燃气汽 车维修的企业,应有专用维修厂房,厂房应为永久性建筑,不得使用易燃建筑材料,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厂房内通风良好,不得堆放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厂房周围 5m 内不得有任何可能危及安全的设施。(7)从事燃气10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有密封性 检查、卸 压操作的专用场 地,可以设在室外。应远离火源,并设置明示
12、防明火、防静电的标志。四、组织管理情况表经营管理情况有关说明:质量管理情况有关说明: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说明:环境保护条件有关说明:查验结果及说明:查验专家(签字:) 年 月 日注:1、基本要求(1)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设置经营、技 术、业务、 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2)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应有现行有效的与汽车维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文件资料。2、经营管理(1)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 业务受理程序、服 务 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 (2)应建立并执行价
13、格备案及公示、汽 车维修合同、汽车维修费用结算清 单、汽 车维修记录、统计信息报送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 (3)维修过程、配件管理、费用结算和维修档案等应实现电子化管理。3、质量管理(1)应建立并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 检验、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汽车维修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配件管理、文件 资料有效控制和人员培训等制度。 (2)汽车维修档案应包括维修合同、进厂、过程、竣工检验记录,竣工出厂合格证存根,维修结算清单,材料清 单等。 (3)配件管理制度应规定配件采 购、 检查验收、库房管理、信息追溯、配件登记及台账、索赔等要求。 (4)应具有所维修车型的 维修技术资料及工
14、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并及时更新。4、安全生产条件(1)应建立并实施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 (2)应制定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明示在相 应的工位或设备处。 (3)使用与存 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有明显的警示、禁令标志。 (4)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应符合安全生产、消防等各项要求,安全、消防设施的设置地点应明示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5)应具有安全生产事故的 应急预案。5、环境保护条件(1)应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水(以下简称“ 四废”)、废蓄电池、废轮胎、含石棉废料及有害垃圾等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 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 (2)作业环境以及按生产工艺配置的处理“四废”及采光、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均 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3)涂漆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