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概述1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1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8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86、报批前公示87、其他98、诚信承诺109、附件111 概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焦炉煤气脱硫治理和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本项目于 2020 年 03 月 10 日进行了第一次网站公示,2020年 6 月 4 日2020 年 6 月 18 日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在项目周边张贴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此期间在当地报纸进行了两次公示。上述公众参与工作结束后,建设单位组织编写了本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在网络平台对公众参与说明和报告书进行了公示。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 公开内容及日期本项目于 2020 年 03 月 05 日签订了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20 年 03 月 10 日在莱芜在线进行了公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