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编制单位: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 年11 月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在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期间进行了两次公示,现对公示内容、时间、方式等内容以及是否符合办法中的要求进行说明。1、概述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技改工程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本次技改在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处置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即焚烧 1.65 万吨/年,物化 3 万吨/年),对物化段进行技改,增加物化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技改后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 16 大类 74 小类增至 26 大类 123 小类,不新增设备, 仅调配生产线,不同处置工艺通过阀门切换实现。2020 年 9 月,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莱芜德正工业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