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情况报告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050号)精神,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5-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紧扣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9月1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20)35号),明确以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批复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为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安排“回头看”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水平持续向好,以从严追责为抓手,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此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延伸到近五年以来所有一般和较大事故。二、实地检查,多方查证,逐一核实两起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5-2019年,自治区共发生2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2015年喀什“224”重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