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范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的通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每年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原则上三年轮查一遍”的要求,法规会计和监督股2020年计划对采管股、经企股、综合股、国库股4个股室(中心)进行检查。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检查指导思想为进一步促进财政部门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绩效,组织实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二、检查时间和范围检查分股室(中心)自查和法监股检查两个阶段:(一)股室(中心)自查阶段:从2020年2月25日至3月6日为自查阶段,各被查股室(中心)要按方案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于3月6日前报法监股(电子版、书面各一份,内容包含股室(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及股室(中心)管理职能所涉及情况)。(二)法监股检查阶段:2019年3月9日至3月20日为检查阶段。法监股将对4个被查股室(中心)进行检查。时间安排:3月9日11日采管股,3月12日13日经企股,3月16日3月18日综合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