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队奖惩规章制度为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秦教字(2012)24号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的通知精神,学校党总支决定每年一次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个模范”的基本要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