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慈溪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指标考核要求 考核分序号 项目 名教师一线教师 教研员、师训员 学科骨干教师 优秀“双师型”教师自评分组织评分1示范引领(一线教师30 分;教研员、师训员40 分)每学年开设校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每次 10 分(校级公开课得分不得超过20 分)。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区域(镇)级每次 10 分,慈溪市级 15 分,宁波市级(上课地点慈溪市内)20 分(区域级及以上得分不得超过 20 分)。每学年受邀开展专题讲座(非本人组织)区域(镇)级每次 5 分、慈溪市级每次10 分,宁波市级及以上(讲座地点慈溪市内)每次 15 分;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区
2、域(镇)每次 10 分,慈溪市级每次 15 分,宁波市级及以上(上课地点慈溪市内)每次 25 分。每学年开设校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每次 10 分(校级公开课得分不得超过 20 分),每学年开设区域(镇)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学科教学专题经验交流每次 15 分(区域级及以上得分不得超过 20 分)。每学年开设校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每次 15 分(校级公开课得分不得超过 20 分),开设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每次25 分。2 工作量(5 分)按评审学科任足规定课时量5 分,不足规定课时量三分之一的 2 分,不按评审学科任课的不得分。满工作量 5 分
3、,一般工作量2 分。按评审学科任足规定课时量 5分,不足规定课时量三分之一的 2 分,不按评审学科任课的不得分。按评审学科任足规定课时量 5分,不足规定课时量三分之一的 2 分,不按评审学科任课的不得分。3 听课评课(10 分)每学年听课评课 40 节及以上(10 分),24 节及以上(6 分),16 及节以上(4分),16 节以下不得分每学年听课评课 60 节及以上(10 分),48 节及以上(6分),36 及节以上(4 分),36 节以下不得分每学年听课评课 40 节及以上(10 分),24 节及以上(6 分),16 及节以上(4 分),16 节以下不得分每学年听课评课 40 节及以上(1
4、0 分),24 节及以上(6 分),16 及节以上(4 分),16 节以下不得分4 教育质量(10 分)由所在学校根据本学年度所任教班级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优(10 分)、良(6分)、中(2 分)、差(0由所在学校根据本学年度所任教班级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优(10 分)、良(8 分)、中(4 分)、差(0 分)四个等由所在学校根据本学年度所任教班级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优(10 分)、良(8 分)、中(4 分)、差(0 分)四个等序号 项目考核要求 考核分名教师学科骨干教师 优秀 “双师型”教师 自评 分 组织评分分)四个等级(学校出具证明)。级(学校出具证明)。 级(学校出具证明)
5、。5 教育科研(25 分)主持或执笔宁波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 20 分,课题组前五位成员 10 分;主持或执笔慈溪市教科研课题 7分,课题组前五位成员 5 分。任期内公开出版个人专著得 25 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每篇 10 分,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宁波市三等奖及以上或获慈溪市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次 10 分(同一论文、课题以最高奖计)。研究成果宁波市级获奖 25分,慈溪市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25、15、10 分;课题、专著须为前三位作者。主持或执笔教科研课题宁波市级 20 分,课题组前三位成员 3 分;省级及以上 25 分,课题组前三位成员 15 分。任期内公开出版个人专著得25 分,在公开
6、刊物上发表的每篇 10 分,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宁波市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次 10 分(同一论文、课题以最高奖计)。主持或执笔研究成果宁波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15、10、5 分。主持或执笔慈溪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 25 分,课题组前五位成员 15 分。任期内公开出版个人专著得 25 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每篇 15 分,获慈溪市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次 10 分(同一论文、课题以最高奖计)。研究成果获慈溪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25、20、15 分;课题、专著须为前三位作者。主持或执笔慈溪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课题组前五位成员 25 分。任期内公开出版个人专著得 25 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每篇
7、 15 分,获慈溪市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次 10 分(同一论文、课题以最高奖计)。研究成果获慈溪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25、20、15 分;课题、专著须为前三位作者。6 指导师生(15 分)接受带徒结对任务,得 10分(以结对协议为依据)。指导教师获教坛新秀称号,宁波市级得 15 分,慈溪市级得 10 分;教师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获奖的,宁波市级 10 分,慈溪市级每人次5 分。(须有被指导教师签名证明)。职业学校指导学接受带徒结对任务,得 5 分(以结对协议为依据)。指导教师获教坛新秀称号,宁波市级及以上得 10 分;获得宁波市级教师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获奖的,每人次 5 分。接受带徒结对任
8、务,得 10 分(以结对协议为依据)。指导教师获教坛新秀称号,慈溪市级得 15 分;获得慈溪市级教师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获奖的,每人次 10 分。(须有被指导教师签名证明)。职业学校指导学生获得全国文明风采、省创业创新比赛宁波市一等奖及以接受带徒结对任务,得 10 分(以结对协议为依据)。职业学校指导学生参加技能比赛获得慈溪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文明风采、省创业创新比赛宁波市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得 20 分。序号 项目考核要求 考核分名教师学科骨干教师 优秀 “双师型”教师 自评 分 组织评分生获得全国文明风采、省创业创新比赛宁波市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得 10 分。指导学生获得教育行政
9、(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慈溪市二等奖及以上得 2 分,宁波市级以上获奖得 5 分(指导学生满分 5 分)。上奖项,得 15 分。指导学生获得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慈溪市三等奖及以上得 5 分,宁波市级以上获奖得 10 分(指导学生满分 10 分,须有指导教师证明)。7 综合荣誉(5 分)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比赛中获宁波市三等奖 3 分,宁波市二等奖、慈溪市一等奖 5 分。职业学校省教师创业创新、全国信息大赛、全国创新杯业务比赛中获奖得满分。获得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或专项)荣誉称号(慈溪市级及以上 5 分)。获得慈溪市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奖,得
10、5 分。受邀进行市外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和专题讲座,县(市、区)级及以上每次 5 分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比赛中获宁波市三等奖 3 分,宁波市二等奖、慈溪市一等奖 5 分。职业学校省教师创业创新、全国信息大赛、全国创新杯业务比赛中获奖得满分。获得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或专项)荣誉称号(慈溪市级及以上 5 分)。获得慈溪市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奖,得 5 分。受邀进行市外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和专题讲座,县(市、区)级及以上每次 5 分。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比赛中获奖,慈溪市三等奖 3 分,宁波市三等奖、慈溪市二等奖 5分,慈溪市一等奖
11、、宁波市三等奖及以上 5 分。职业学校省教师创业创新、全国信息大赛、全国创新杯业务比赛中获奖得满分。获得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或专项)荣誉称号(校级优秀教师(3 分),镇级(市属学校)优秀教师(基层先进)或学年度考核优秀得 5 分。获得慈溪市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奖,得 5分。受邀进行市外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和专题讲座,县(市、区)级及以上每次 5 分。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比赛中获奖,慈溪市三等奖 3 分,宁波市三等奖、慈溪市二等奖 5分,宁波市三等奖及以上 5 分。职业学校省教师创业创新、全国信息大赛、全国创新杯业务比赛中获奖得满分。获得党委、政府和教育行
12、政部门授予的综合(或专项)荣誉称号(校级优秀教师(3 分),镇级(市属学校)优秀教师(基层先进)或学年度考核优秀得 5分。获得慈溪市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奖,得 5 分。受邀进行市外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和专题讲座,县(市、区)级及以上每次 5 分。序号 项目考核要求 考核分名教师学科骨干教师 优秀 “双师型”教师 自评 分 组织评分合计8 警示型指标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程序取消骨干教师荣誉称号:1考核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2不认真履行骨干教师职责,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3学年度师德考核或教职工考核不合格的;4体罚学生的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5索
13、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6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7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8擅自离岗的;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10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罚的;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消其荣誉称号的。注:无特殊说明的,上述考核内容时间节点均为考核的学年度(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 日)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慈溪市名校长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自评分组织评分工作量(5 分)达规定要求任课量(5 分),不足规定课时量三分之一的
14、 2 分,不任课的不得分。听课评课(10 分)每学年听课评课 40 节及以上(10 分),24 节及以上(6 分),16 及节以上(4 分),16 节以下不得分。教育效果(10 分)由所在学校根据本学年度所任教班级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优(10 分)、良(6 分)、中(2 分)、差(0 分)四个等级(学校出具证明)。本职工作*60分 满意度测评(35 分)市直属学校(单位)对象满意率由市教育局填写;镇(街道)对象满意率由镇(街道)教办填写。综合荣誉(5 分) 获得慈溪市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奖,得 5 分。教学管理业绩(5 分)学校督导评估在国家级职高、省一级重点高中、省示范性、省二级及以上重点学
15、校(幼儿园),省三级、宁波市各类示范性、现代化学校方面晋升一级的计 5 分 ;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类评先评优:宁波级及以上计 5 分,慈溪市级 3 分,单项荣誉计 2 分。校本课程、选修课程等获奖,宁波市级及以上计 5 分;慈溪市级计 3 分。专业发展*15分 科研成效(5 分)1.论著:正式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著计 5 分;编著(主编)4 分。2.课题:承担宁波市级及以上课题的负责人或执笔人并获奖计 5 分,慈溪市级计 3 分。3.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和省级报刊发表论文分别计 5、4 分;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宁波市级一、二等奖、慈溪市级一等奖分别计 5、3、2 分。教师培养(
16、15 分)1.设立慈溪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并有效运行计 10 分;获慈溪市级及以上优秀工作室计 5 分;2.校长带徒弟 3 名计 4 分(以盖章的带教协议为依据);担任教师教育任务(宁波市级以上一次 5 分,慈溪市级一次 4 分)。3.学员、徒弟慈溪市级及以上管理等讲座,分别计 5 分;学校管理论文、课题市级获奖或发表,慈溪市级获奖分别计 5 分,宁波市获奖 10分;骨干层次提升一级计 5 分。学员、徒弟所任学校取得的荣誉按“教学管理业绩”标准的 1/2 计分。引领辐射*20分知 名 度 影 响力(10 分)1.承担慈溪市级及以上公开课(讲座)每次 8 分。2.在会议、报纸或电视推广管理经验,慈溪
17、市级及以上每次计 6 分。特色加分(10 分)特色项目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证明材料,由市教育局组织审定给予加分。合计(100 分) 警示型指标1学校(单位)校级领导中有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受到诫免谈话一次及以上的,或违反效能建设相关规定,被追究责任的;2本学校(单位)有教职工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违法、犯罪被治安、刑事处理的;3本学校(单位)有学生违法犯罪被处理且与学校(单位)管理不当有关的;4学校(单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5学校(单位)教职工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6学校(单位)教职工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7经教育局查实所在学校(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的;8.所在学校(单位)教师无故不参加国家、省级、市级规定培训的;9学校认定为“平安校园”3A 等级以下的;10学校(单位)出现违规重大信访、群体上访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