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政执法表态发言第1篇:运政执法运政执法“八条禁令”一是严禁无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越权执法; 二是严禁违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三是严禁违法扣留车辆和证件;四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五是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六是严禁非公务需要穿执法制服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七是严禁违规使用执法车辆、示警装置;八是严禁除工作需要外使用非编制执法车辆进行执法检查。第2篇:路政运政交通执法典型判例高速公路管理者赔偿责任判例判例一裁判要旨: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车辆使用人与高速公路管理者之间即形成了有偿使用高速公路的合同关系。对于高速路面上的撒落物造成的车辆损失,除非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能证明其已履行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义务,对于车辆损失的发生无任何过错,否则高速公路管理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原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被告:浙江沪杭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 被告:浙江沪杭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要事实:2011年7月22日邹启朋驾驶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