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优质均衡发展自查报告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区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区政办函202014号)文件精神,我校于12月上旬组织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班,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及标准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区小学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绿化面积5100平方米。现有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9人;教职工16人,专任教师人数16人,其中男教师6人,女教师10人,学历全部达标,专科学历 8人,本科学历 8人。二、自查及各项指标达标情况(一)、资源配置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达到4.2人以上;学校实有:15人209生*100=7.1人/百生,已达标。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达到1人以上;学校实有:9人209生*100=4.3人/百生,已达标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达到0.9人以上;学校实有:1人209生*100=0.48人/百生,未达标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