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务监督,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除特殊情况外(如不能使用POS机刷卡消费的),均需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二、公务卡的管理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对新增工作人员的,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2、我中心公务卡发卡代理银行为XXXX银行XX支行。办理的公务卡账单日均为每月1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5日。3、公务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