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党支部作风建设规范制度三篇一、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各股市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到市内县外出差或者联系工作,应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因公到市外出差或联系工作应报局长批准;因公到省外出差或联系工作应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第二条分管局领导到县外出差或联系工作,应事先请示局长同意,并告知办公室;局长应公外出,应委托其他局领导临时主持全面工作,并告知办公室。第三条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到县外出差或联系工作,三天以内由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分管局领导批准。二、工作考勤制度。第四条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第五条上班时间,坚决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决杜绝串岗聊天、看小说、上网打游戏、听音乐、浏览无关网页等情况的发生。第六条工作勤政高效,服务热情周到,对上级下达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须及时完成,不能因工作拖拉影响全局工作。第七条离开所在股室外出办事的,要将去向告知单位负责人,以便查核。第八条工作日中午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