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安机关2020年度执法,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我县公安执法突出问题,推动落实执法责任,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公安部第137号令)、XX省公安机关执法巡查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9年度执法巡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县局成立执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XX(监督室主任) XX(法制大队大队长) 成员:XX(监督室副主任) XX(督察大队长) XX(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XX(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 XX(情报信息中心二中队中队长) XX(法制大队科员) 二、巡查工作重点 执法巡查重点核查被巡查单位在某个特定时期内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和警情处理等执法活动,包括接处警、受立案、强制措施、侦查措施、调查取证、行政量罚、定性处理、取保候审适用、执行以及涉案财物处理、执法办案场所、案管中心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着重巡查全县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未按照规定解除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未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