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火灾消防应急预案3为了提高保障学校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火灾事故及其损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X学校设立突发火灾事故消防处置应急指挥组,由校长、分管校长、部门主管组成。发生突发事故校长和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急速就位,并启动应急报告程序。如发生火灾指挥组指令有关工作部门组织初起火灾扑救,由指挥长命令各行动组就位参与紧急处置。指挥组下设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网救护组。各组成员分别由总务处、校长办、教导处落实。具体职能人员必须迅速就位,参与相关工作。灭火行动组由总务处组建的学校义务消防队组成,接获指令网后急速赶赴现场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在消防队到达现场后配合扑灭工作,服从消防队指挥。疏散引导组由政教处负责组建和实施。根据火灾发生部位和程度,年级分管主任、分管生活指导主任到达现场组织师生疏散引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和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