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组织监督中存在的问题(3488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简称 “村委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2018年10月28日施行的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下简称“党支部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村党支部承担的重点任务是: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党内条规,均对基层党组织的性质、职能和权限作出明确定位。应当看到,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在当前打赢“三大攻坚战”中愈来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部分村党建工作还不强,少数党支部成员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损坏了党群关系,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