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城区防洪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市市域经济快速发展,顺利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二)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等,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海林城区规划区域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四)工作原则1.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2. 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3. 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二、城市概况(一)自然地理海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牡丹江支流海浪河下游左岸,距牡丹江市15公里。与海林城区防洪有关的河流水系是海浪河干流及其支流,海浪河长汀水文站以下主要有牛尾巴沟、万丈沟、密江河、山市河、红甸子河和斗银河6条支流,河流水系基本情况详见附表。海林城区南倚海浪河干流,西临红甸子河,市区内有斗银河由北向南穿过。地理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