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020年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以人为本、科学处置;依法规范,措施果断。1.3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免疫异常反应、群体性服药异常反应、群体性高温中暑事件、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环境污染事件、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自然灾害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