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1、 总则(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提高人居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西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 适用范围发生在本县境内重污染天气以及县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县的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处置工作。(4) 预案体系贞丰县人民政府制定管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企业制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不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