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完善职业教育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新时代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培养质量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健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按照“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思路,推进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大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投入力度,确保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同等重视、同等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由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布局,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和投入责任。中等职业教育由市(州)人民政府主导和统筹,负责做好区域内学校布局和专业优化。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