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垦造水田项目实施方案(代拟修订稿)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完成省下达给我县的垦造水田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我县垦造水田工作,确保满足我县各项建设对水田指标的需求,根据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实施垦造水田,实现占水田补水田,占优补优,通过实施新垦水田、垦造水田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挖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资源潜力,努力破解用地报批面临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缺问题,从而有效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用地需求。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县利用财政资金实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辖区内的垦造水田项目。三、项目计划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不少于500亩垦造水田项目开发,往后年份按照省年度计划和我县对水田指标的实际需求安排。四、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从自然条件和生态建设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安排新垦水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