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修行活动实施方案为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我院在之前修身、修智的基础上,继续推出修行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具体安排(一)厉行节约。1、严禁饭堂食物浪费,实行“光盘”行动;2、空调只能在室温26度以上才开启;3、下班后或离开时间较长时必须关闭办公室日光灯、电脑、空调及其他电器的电源;4、各类材料的打印、复印用纸要求双面使用;5、爱惜执法车辆,妥善保管维护。(负责部门:办公室)(二)队伍作风。1、考勤纪律(迟到、早退、脱岗)检查;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看视频或从事其他与办公无关的活动检查;3、窗口部门衣着、礼仪、服务态度检查;4、庭审礼仪检查;5、办公室整洁检查;6、廉政投诉督查。(负责部门:监察室)(三)审执业务。1、各业务部门按月完成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预测指标,部门未能按计划完成该进度的,要分析原因,落实措施书面报审委办。(负责部门:审委办)2、审监庭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庭评比以及文书质量评比。(负责部门:审监庭)3、院党委督办的案件以及长期未结案件,由审监庭负责跟进。(负责部门:审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