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报告书(2019年度)风帆有限责任公司二二年三月风帆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环境报告书一、编制说明本年度环境报告涵盖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及其以下子公司、分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淄博火炬能源有限公司、风帆(扬州)有限公司、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保定风帆美新蓄电池隔板制造有限公司、保定风帆机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和清苑分公司、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清苑有色金属分公司、徐水高新电源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保定精密塑料制品分公司。其中涉铅生产单元为:淄博火炬能源有限公司、风帆(扬州)有限公司、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清苑分公司、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清苑有色金属分公司、徐水高新电源分公司。本环境报告书报告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于2020年3月发布。二、环境管理状况(一)环境管理体制和制度公司设立了安全环保委员会和清洁生产委员会,由一名副总经理主管环保工作。公司有健全的环保管理网络,建立了环保责任制。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部,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