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对龙岗区海关大厦机关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海关大厦机关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GCG2018153736合同金额(万元):1028.5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国厨厨具有限公司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因龙岗区海关大厦机关食堂改造计划调整和部分产品停产,需对原采购项目合同(1028.5万元)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核减、变更同品牌升级产品,其中:1.因供货时产品停产,双方协商提供不低于原中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同厂家的替代产品21.307万元(见附件1)。2.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的食堂设施设备381.6732万元(见附件2)。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1、 我单位认为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 我单位在变更合同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同变更比合同继续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