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示范课程(院级)建设方案(试行)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环节之一。研究生课程阶段的学习不仅是传承知识、拓宽基础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和科研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参照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方案,宁大政【2016】16号、宁波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6】17号,以及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评审指标,特制定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示范课程(院级)建设方案。第一章 建设原则与范围研究生课程建设遵循“注重质量,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原则,强调理论教学与科研实践的紧密结合,重视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的先进性与实效性,以一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等学位课程为主体,统筹规划,对课程教学的实施条件、内容和方法等按照一定质量标准进行建设。课程负责人具体承担,按项目形式实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控,突出精品意识,注重建设质量。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评价标准一、申请条件:1.课程建设基础好、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