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信息报送工作,使信息工作更好地为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X信息工作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及省X厅的中心工作和我市X工作的重点,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市X工作动态和重要情况。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X信息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归口管理。第四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X局是X信息工作的主体,及时主动报送信息是各科室、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X局应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X信息的采集和报送,确保信息工作正常开展。第五条信息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钻研业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第六条各县(市、区)X局每月至少提供3条以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应提供1条以上质量较高的信息。各单位报送X信息的主要内容:1市委、市政府、省X厅的重大方针、政策、部署,在全市X系统的贯彻情况;2市委、市政府、省X厅领导同志关于我市X工作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3局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