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示范点建设调研报告思考建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公共文化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各地新农村文化示范点的建成极大地丰富了乡村群众文化、倡导了乡风文明,促进了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实现了文化惠民。但是调查发现,新农村文化示范点项目建设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规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建设资金的来源不合规。示范点建设倡导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原则多元化筹集资金,但实施过程中仍然是绝大部分甚或全部建设资金来源各级财政性资金、各类专项资金摊派式投入。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将造成财政对一般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投入不均衡。二是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建设未按规定办理立项、报建、设计施工的招投标及竣工验收决算等手续。三是资产管理不到位。无资产登记卡片、无明细账,入库领用无登记、年末无盘点。四是报账手续不规范。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白条报账、无合同依据付款的情况。五是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运转困难。普遍存在农村文化事业投入未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管理、维护经费短缺的情况,难以保障农村群众均等共享公共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