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玉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1.4 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4个级别。1.4.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全市,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