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梧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级)四级(详见附件1)。1.4适用范围本预案为我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