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范文 仅供参考当前公职人员“私车公养”现象应引起重视随着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落实和公车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公车私用”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但部分公职人员以用私车办公事为由、用公款报销私车各种费用的“私车公养”现象悄然增加。一是私车公修。一些公职人员将私车冒充公车在定点修车行进行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由单位按合同统一结算,有的甚至趁维修之机更换高价零件或者购买昂贵车辆装饰品,费用则由单位买单。二是私票公报。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司机,将领导或个人私车私用中产生的维修费、配件费、加油票、过路费、保险费、年检费、车辆违规罚款等发票,以公车费用名义直接从单位财务中报销。更有甚者,利用职务便利,虚开各类汽车维修、装潢票据,变相私票公报贪污公款。三是私车公洗。单位公车洗车只需签字、刷卡,费用由公款统一买单。以XX县为例,5座以下轿车洗车费用,普通洗车每次约为20-50元,精洗每次约为50-100元,如果每辆车按每周洗一次车计算,每月费用在100-200元之间,5座以上车辆费用更高。因此,一些公职人员将目光盯在这块费用上,或冒充公车去洗车,或将洗车的费用转化成名目繁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