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范文 仅供参考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有效关爱和保护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XXX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XX实际,制订本细则。一、实施对象全X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二、实施原则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宽严相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分工协作,高标要求、从严管理。三、责任分工(一)实施主体。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对其职权范围内的记分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乡镇党组织对村(社区)干部记分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记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班子成员提起记分程序,其本人的记分管理工作由上级党组织负责;班子成员对其分管人员提起记分程序并承担记分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正职的记分管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各级各部门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机构具体实施记分管理工作。(二)监督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