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行政部保安队伍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保安队全体保安必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公司上级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有事先请假,未获批准,不得离开岗位,未经同意,也不得擅自调班、顶班。(三)上班必须统一着保安制服,佩戴工作证。每天需有一名保安站岗(特殊情况除外),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讲粗话、注重形象、不留长发、八字胡、嬉笑大闹、不准把保安服借给非保安人 员使用。(四)严禁酒后上岗或当班时饮酒,严禁从事其它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五)不准闲杂人员(包括亲戚、朋友、同学等),进入自己的工作岗位,影响工作。(六)交接班人员,应提前10 分钟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接班,当班人员应及时向队长汇报, 未获批准不得离开岗位。 接班人员,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接班, 应提前 3 小时请假, 以便及时调换人员。(七)爱护公告财物,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注意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八) 不准刁难、恐吓、谩骂、殴打他人;不准互相包庇袒护,纵容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