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TJDT/ZY-AQ-16)1.1 为了规范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应急管理, 完善应急体系,增强应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实现快速有效处理事故、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的目的,结合 天津地铁工程的特点,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7 号)、关于实施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备案的通知(津安监管急200940 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工程。2 责任2.1 施工单位是现场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2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责任到人,编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并组织演练。2.3 监理单位在监理规划中要增加应急管理的内容,监督施工单位的应急体系管理。2.4 建设管理中心是所担负地铁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应急体系的建设与管理。2.5 集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