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细则3 管理体制和职责3.1 各单位应根据本细则,建立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工作制度和管理网络。3.2 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收集、登记,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并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与监控,规定电子文件的归档时间、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检测数据等要求。3.3 为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从电子文件产生时就应按照制度要求,妥善管理,以确保其不散失、不损毁、不失真。3.4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部门要确保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4 电子文件的收集4.1 收集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 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及相关软件均属收集范围。按照电子文件的信息类型包括:4.1.1 文本文件:指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文字文件、表格文件等。4.1.2 图像文件:指用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获得的静态图像文件。4.1.3 图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