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避险应急常识目录一、紧急呼救常识二、自然灾害三、火灾事故四、家庭电、气、水事故五、交通安全常识六、中毒事故目录七、动物疫情八、传染病预防常识九、特殊伤害十、公共场所突发险情十一、非法侵害十二、急救常识 一、紧急呼救常识(一)紧急报警电话紧急报警电话全国统一为:匪警“110”、火警 “119”、医救“120”、交通事故服务“122”。拨打这四个电话,不用拨区号并免收电话费;投币、磁卡电话不用投币插磁卡。1. 遇到抢劫、盗窃、杀人或有人打架、斗殴( 械斗) 以及发生灾害事故、家人( 旁人) 在紧急状态下需要公安机关救助时,拨打“110”报警求助电话。2. 遇到火灾或化学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19”报管电话。.3. 遇到自己或他人突然发生重伤、急病等情况时,可以拨打“120”医疗救护电话。切记:拨打报警电话是非常严肃的事,不要开玩笑或因好奇而随便拨打。(二) “110”报警电话1. 确认拨通 “110”电话后, ,请立即说清楚发案、 灾害事故或求助的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