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居间合同纠纷及审理对策至 2011 年 2 月止, 北京二手房价格不断上涨,二手房交易持续活跃,为房产中介行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 中介公司与其委托人之间发生的居间合同纠纷也成为法院审理的一种新类型化案件。2010 年第四季度以来,随着房价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涉房居间合同纠纷也呈现出若干新特点,为法院审判工作增加了难度。有法院预测,“京十五条”执行后,买卖双方解除买卖合同的纠纷可能增多 ,由此引发居间服务及居间费用问题,导致涉房居间合同诉讼数量激增。针对上述情况, 笔者对 2011 年第一季度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以求更好的解决此类纠纷。一、涉房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特征据笔者统计、 调研, 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2011 年第一季度受理的涉房居间合同纠纷呈现出以下特征:1、居间合同签约时间比较集中。2011 年第一季度新收的房产居间合同纠纷案件中,居间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约时间集中在2010 年 9 月至 12 月间,此类案件占总数的57% 。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