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暂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加强高校 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所称高校学生社团,是指重庆高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第二条:高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学生联合会和所属院校的有关规定。第三条:高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二)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同学。(三) 发挥以社团联合会为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第四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来源:社团自身会费缴纳 ,奖励或赞助(每个社团每人最低收费 20 元,一学年一次,不可一次性收取) 。在一学年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再收取社员的任何费用。其社费 50% 由社团自己保管(动用这笔社费的前提是,该社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