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绵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 年修订)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体系2.2 应急领导机构2.2.1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2.2.2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2.2.3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2.2.4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3 应急工作组2.3.1 监测预警组2.3.2 应急督导组2.3.3 事件评估组2.3.4 宣传报道组2.4 专家组- 2 -3.监测与预警3.1 监测3.1.1 日常监测3.1.2 应急监测3.2 预警分级3.2.1 蓝色预警3.2.
2、2 黄色预警3.2.3 橙色预警3.2.4 红色预警3.3 预警发布3.4 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4.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2 响应程序4.3 响应措施4.3.1 级响应措施4.3.2 III 级响应措施4.3.3 II 级响应措施4.3.4 I 级响应措施4.3.5 补充说明4.4 应急响应报告及通报4.4.1 报告责任单位- 3 -4.4.2 报告时限4.4.3 事件通报4.5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4.6 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5.新闻发布6.总结评估7.应急保障7.1 人力资源保障7.2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7.3 通信与信息保障7.4 经费保障7.5 宣传教育7.6 应急培训7.7 应
3、急演练8.奖惩8.1 表扬8.2 责任追究9.附则- 4 -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主要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 年修订)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7 年修订)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
4、急预案(2018 年修订)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 修订)绵竹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竹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1.3 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需要政府指导、督促、协调、处理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有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 5 -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程度。加强预警,积极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
5、、督查调度机制,科学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在社会倡导“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2.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体系绵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急工作组、应急专家组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督导组监测预警组事件评估组宣传报道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 6 -2.2 应急领导机构2.2.1
6、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市政府成立绵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如下: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联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的政府办领导市环保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台办、市目标督查室、市发改局、市经科局、市国资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文体广电局、市安监局、市外侨办、市工商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消防大队等。2.2.2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负责我市重污染天气
7、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2)指导、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3)指导、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保障、求助支援;- 7 -(4)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5)向德阳市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7)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发布。2.2.3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
8、责:(1)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搞好上传下达和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2)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组织督查督办我市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3)组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4)组织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以及预防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7)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8 -2.2.4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
9、和预报;主持与气象局联合开展的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预报;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组织进行执法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作物秸秆违规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督促指导组织重点排污企业编制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市气象局:负责制订重污染天气下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报,与环保局联合开展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预报;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3)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健康防护等宣传工作,推动公民、企业自愿积极参与减排工作。同时,负责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4)市委台办:负责协调
10、处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有关涉台事务。(5)市发改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项目的立项与管理,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协调天然气的调配,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清洁能源利用;贯彻相关收费、价格、补贴等政策,按职责做好应急状态下能源控制和保障有关工作。- 9 -(6)市经科局:负责组织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加强工业技改和节能减排,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依法组织、指导和协助对重点排污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协调成品
11、油等调配、使用和销售监管;负责协调落实电厂压产、限产,以及区域电力调配等工作;督促油品升级工作,负责督导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科技支撑工作,加强基础科研能力储备,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转化推广。(7)市国资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属国有生产型企业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工作。(8)市教育局:指导督促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幼儿园、学校应急方案;组织落实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等学习防护的措施;开展相关安全应急知识、技能教育培训。(9)市公安局:指导督促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应急方案等管控措施;推动“黄标车”淘汰。(
12、10)市纪委监委:负责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关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监察。(11)市民政局:指导和督促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中需要紧急生活救助的群众开展相关工作。(12)市财政局: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资金通过纳入- 10 -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并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绩效考评。(13)市人社局:组织指导重污染天气期间造成的社会保险等有关问题处置工作。(14)市住建局:组织落实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加大城区建筑工地建筑废物的处置工作。(15)市交通局:指导督促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方案,保障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公共交通运力,强化城市公共
13、交通建设;配合环保部门督促落实营运类车辆等移动源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营运机动车的全面普及。(16)市城管局:加强城市运载垃圾、泥土、砂石、水泥、混凝土、灰浆、煤炭等易抛洒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的处置力度;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和扬尘控制;加大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物等生物质废物露天焚烧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城区内油烟污染。(17)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联合开展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联合环境保护部门划定秸秆禁烧区并落实秸秆禁烧工作。(18)市林业局:加强辖区内国土绿化,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和建设。(19)市商务局:配合做好“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