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延期与费用索赔处理办法为指导项目监理过程中对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的监理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处理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施工监理中发生的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监理服务查验控制程序监理表式汇总3 定义3.1 工程延期: 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所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即工程竣工的时间, 等于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加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的时间。3.2 工程延误: 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长。其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自己承担, 包括承包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同意下所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任何措施所增加的各种费用。同时,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工期延长,承包单位还要向建设单位支付误期损失赔偿费。3.3 临时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3.4 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