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索赔的概念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 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承包市场上, 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 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的过程。二、工程索赔的分类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工期拖延索赔;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工期延长(又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要求的无理拒绝,施工单位应及时复文,重申工期延长的理据。 如工期要求再次被全部否定,则应采取果断措施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提出因此而停工的通知,并声明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避免整个工程完工后 (实际已造成工期违约时)才对导致超期完工原因的责任归属进行争论 的被动局面的出现。、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注:对于一些设计变更及修改较多的工程,如果合同中无条款明确对每份变更提交影响工期及增加造价报告的时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