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加强 财务对其的控制, 保证会计账目精准, 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 制定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达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较大( 1000 元以上)的,确保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工具,器具等本制度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时间外,单位价值较小且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的其他财产.第三条:固定资产和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是指对其计划、购置、验收、登记、使用、调拨、维修、盘点、闲置、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综合部是管理部门;公司所属各使用部门是责任部门。第二章各部门的职责第五条 :职能部门要负责建立好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人的台账和表单,做到部门清楚,资产种类齐全,要负责检查各部门对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资产盘点,保证帐、表、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