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一)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址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二) 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将抗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四)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类突发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