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公司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定期评价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的情况,有效控制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保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的实现并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和其他要求,特制度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有关活动、过程、产品及服务中的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评价。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管理者代表负责合规性评价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合规性评价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第五条公司各部门、事业部、专业化公司、项目部负责对本单位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进行评价,并将本单位合规性评价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第三章管理程序第六条合规性评价的时机与形式页脚(一)合规性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可单独进行,也可结合安全环境检查、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进行。(二)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合规性评价频次:1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