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为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经县委、县政府批准, 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以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为推动,以培养诚信文化为根本,营造“ 奖励诚信、约束失信”“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 的社会环境。二、活动内容(一)建立 “ 红黑榜 ” 发布制度。 县工商局、 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环保局、县法院、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局、县金融办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建立“ 红黑榜 ” 发布制度,县新闻媒体每季度末10 日内发布一次。县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县质监局发布企业产品质量 “ 红黑榜 ” ;县环保局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红黑榜” ;县工商局发布信用企业名录和年度行政处罚工商企业名录;县民政局组织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