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区境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从业、延期复核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第三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汽车吊)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页脚(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桩机操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