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第 一 章总 则第 一 条为 大 力 扶 持 微 型 企 业 发 展 , 根 据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大 力 扶 持 微 型企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 黔 府 发 2012 7 号 ) 及 相 关 规 定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扶 持 的 微 型 企 业 应 符 合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 工信 部 联 企 业 2011 300 号 ) 确 定 的 微 型 企 业 标 准 , 且 实 际 货 币 投 资 达 到 10 万 元 , 并 带 动 5 人 以 上 ( 含 5 人 ) 具 有 本 省 户 籍 人 员 就 业 。第 三 条省 、 市 ( 州 ) 、 县 ( 市 、 区 、 特 区 ) 扶 持 微 型 企 业 发 展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组织 领 导 和 协 调 扶 持 微 型 企 业 发 展 工 作 , 形 成 各 级 政 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