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会签及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预防和控制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我公司对外签署的关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或其他同类法律文本。本办法适用于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管理。格式合同是指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 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但已作充分说明的合同。非格式合同是指除格式 合同外适用某项业务或管理事项, 依据实际情况而由双方具体商定内容而形成的合同。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查、修改、印制、签署、履行和档案管理等行为和过程。第四条 合同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法律审查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 合同的管理部门包括主办部门、法律审查部门、印章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按其职能分工分别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第六条 主办部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