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6-09-29 文号 :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浏览次数: 236为了加快在我省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业水 平考试”)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从有利 于维护教育公平和促进科学选才角度出发,科学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充分发挥以考督教、以考促学的作用, 引导高中学校加快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改进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 健康成长, 更好服务高校科学选拔人才,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坚持自主选择, 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