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丽高速公路2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危险源应急预案危险源应急预案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故和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项目部下属的各劳务队均应编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加以落实。 第二条 项目部本着“项目统一协调、下属各劳务队组织实施、应急事件分级处理、全员动手抢险救灾”的原则,使事故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联络报告程序、指令下达程序、应急指挥规定、实施方案、善后处理和应急演练等内容。 1、.组织机构与职责应包括本项目部的应急组织机构、指挥系统、日常值班机构 、医疗机构、后勤保障设置及项目职责和负责人、值班制度等。 2、联络报告包括发生各类突发性事故或险情时,向上级应急组织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程序,及同有关部门、外部机构的联络程序和采用方式等。 3、指令下达包括发生各类突发性事故或险情时,本级、上级应急组织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指令下达程序,对有关部门、外部机构救援力量协调指令传递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