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城市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增强事态控制、善后处置能力,建立指挥集中、协调一致、联动有序、决策科学、保障周密、运转高效、资源共享、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排除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黔西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州境内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4 工作原则1.4.1 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在省、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