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第四实验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第四实验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规定,结合河南省、鹿邑县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级响应措施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日前,第四实验幼儿园制定出台了鹿邑县第四实验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一、防控工作体系1.成立第四实验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园长、阶段长、班主任等组成,全面负责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2.园长代表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园长为责任人;各阶段负责人为本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人。3.成立学校疫情防控专门工作机构,由幼儿园综合协调部门牵头,业务、后勤、家长、幼儿、卫生室、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4.建立学校、阶段、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5.制定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