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处理(一)医护人员应关注病人的心理状态,一旦发现病人出现非疾病所致的情绪异常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护士长汇报。(二)科主任或科室指定人员立即与病人家属取得联系,告如病人出现的不良情绪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请家属配合予以必要的看护和处理。必要时告知患者所在单位或相关人员。病历中应记录告知情况和时间,请被告知者签名。(三)医务人员应尽量作好病人不良情绪的疏导工作和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工作。加强病人的看护和重点交接班,加强药物、门、窗、病床等的安全管理,不让病人留有锐器、绳索等可能致伤的物品等。重大事件向医教科和保卫科汇报,必要时向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四)一旦发生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医疗救护和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的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进一步的医疗救护等,并立即与患者家属或相关人员联系,同时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保卫科汇报。保卫科负责现场保护病房安全等治安工作的协调处理,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医务科协调医疗救护工作